《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明确要求,国家机关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和扣押公民身份证。哪些情况下能押身份证?身份证被用人单位扣押怎么办?身份证复印件怎么标注最安全?
第一、国家机关不得擅自复印和扣留身份证

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窃取。
第二、只有这些情况,公安可扣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除以上规定公安机关的查验权外,没有其他可以扣压身份证的机关和事由,也没有扣压的时间。
第三、企业扣押员工身份证,要罚款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财务。如果直接扣押我们身份证可找部分进行罚款处罚。
第四、冒用他人身份证,要列入“黑名单”

公安部会同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与中国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公告对保护居民身份证信息及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公告》提出,国家和机关有关单位应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身份证复印件的正确使用方法:
仅提供XX银行--------------
申请XX基金扣帐------------
其他用途无效--------------
用蓝色笔,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交叉或接触,每一行后面一定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它文字。
无论是信用卡,基金,手机......申请书,只要须附身分证复印件的,一律照办,**的表格也一样,另外,申请书尚未填写的空格,如:附卡申请,加买保险,加买第二支基金,申请手机号等,这些空下的字段都必须画叉叉,以免被不法业者补填。
这个真的是很重要…如果你有修过相关法律课程或票据课程你就知道,所以…大家小心点,身份证复印件记得要签名呦!

兹提供生活上便利的小方法保障自已的权利,你拿身份证复印件去办信用卡时,记得在复印件上写: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为申请XX银行XX信用卡用,不得转为其它用途。XXX签名
再次提醒你,上述文字一定要签在身份证的范围内,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及姓名,请尽您所能的传阅出去,因为事关许多人的权益,也是为防止不法之徒另作他用。